AIAG、VDA关于FMEA的开发流程的说法相同吗?
失效后果的描述与失效链的关系?要分析到那个层次?
如何准确理解应用“结构描述”和“功能描述”的方法?
“不满足要求”“性能不好”“达不到设计要求”这样的描述是失效模式的正确描述方式吗?
10月24-25日,在冰衡《研发部门DFMEA高级应用》公开班课堂上,又迎来了这么一批希望掌握DFMEA输入、开发以及改进的学员们。
本期两天课程是由冰衡的技术副总裁向兴球老师授课,为了确保培训效果,向老师在课前也通过调研的方式,充分了解了学员的参课需求,带着什么样的问题来到课堂,我们要为大家解决什么样的难题,从而进行精心的课程安排及授课。
学员在课前提出的问题(部分)
· “频度”是指原因的发生率还是失效模式的发生率?
· 预防性控制措施与探测性控制措施如何区分?
· 什么情况下需要制定改进措施?
· DVP&R与DFMEA的关联?DV与PV的关系?
两天的课程还分享了培训师多年的DFMEA实践经验(主培训师有23年从事DFMEA实践与培训的工作经历);
介绍AIAG、VDA、AIAG/VDA对FMEA表格的建议;讨论AIAG和VDA对于产品功能描述、结构描述的不同要求和方法;讨论产品不同层级DFMEA(系统、子系统、部件、零件DFMEA)的关系;等
课程第一模块从“FMEA 概述”和“DFMEA准备”拉开序幕。
接着还讨论了先有功能还是先有结构?分析的范围:设计责任、接口、功能分解、功能结构;关于产品的功能要求与结构定义,不做DFMEA分析时由谁负责?功能和要求的关系?在FMEA表格中功能和要求描述的深度?BOM可以用来描述产品结构吗?等
课程最后向老师还分享了有效的DFMEA将能实现以的目标:比如评估工程师、组织对于产品功能和结构的理解与定义能力:组织是否针对产品不同层级的总成/部件/零件建立了相应的技术条件/试验方法,是否需要建立技术条件/试验方法等